> 政策法规
    > 服务平台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政策法规 > 地方政策   
广州市科学技术局关于遴选“在穗主要高校院所支撑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情况评价”服务项目实施单位的公告
发布者:lipeishan    时间:2019/3/4    点击:6138

转自:广州市科学技术局(http://www.gzsi.gov.cn

       我局拟公开遴选一个具有资质实施单位完成“在穗高校院所支撑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情况评价”服务项目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项目征集起始日期:2019年3月4日至2019年3月8日(5个工作日)。

       二、承担单位的资质和业务要求

      (一)在国内依法注册设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第三方智库或媒体机构;

      (二)具有独立的财务管理、财务核算与资产管理制度和完善的机构管理制度,依法缴纳税收;

      (三)与在穗主要高校院所具有广泛、紧密的联系渠道和良好合作经验;有较为丰富的开展高校院所支撑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情况或高校院所成果转化情况评价经验及评价案例;

     (四)有符合要求的固定办公场所,拥有较为丰富的开展评价工作的专业服务团队,能够高质高效地完成高校院所支撑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情况评价相关工作。

      三、委托事项及要求

      (一)委托内容

       按照我局要求,开展在穗主要高校院所支撑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情况评价。具体如下:

       1. 建立在穗主要高校院所支撑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情况评价指标体系。

       2. 根据评价指标体系,对在穗主要高校院所支撑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情况进行分析评价,并形成分析评价报告和相应高校院所排行榜。

       3. 通过较具影响力的第三方媒体发布在穗主要高校院所支撑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评价报告和相应高校院所排行榜。

      (二)进度要求:2019年10月底前完成。

      (三)质量要求:受托单位应按时按质完成委托项目所有工作。

      (四)验收要求:由受托单位提交分析评价报告,报我局审定。

       四、需提交的材料

       有意参与本项工作的单位需提交申请书(包括申请单位情况介绍),并附以下材料:

       (一)单位基本情况表(原件盖章,见附件);

       (二)营业执照副本或登记证书(复印件盖章);

       (三)证明本单位实力或能胜任本项工作内容的相关证明材料;

       (四)工作方案;

       (五)报价情况。

       五、工作经费:人民币15万元以内。

       六、申请书提交时间、地址:以上书面材料(一式三份含电子光盘一份)密封后在本项目征集期内交至广州市科学技术局产学研结合处(地址:广州市府前路1号市府大院4号楼508室,邮政编码:510032)。

       七、咨询电话:020-83124131(工作日8:30-12:00、14:00-17:30)

       八、我局将按内部遴选办法确定本项目最终承担单位,并与其商议签订正式委托合同。

附件:申请单位基本情况表.doc

广州市科学技术局

2019年3月4日


上一条: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征求2019年度广东省重点领域研发计划 “芯片、软件与计算”重大专项(软件与计算部分)申报指南意见的函
下一条:广东省科学技术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广东省科学技术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参与广东省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组织实施的若干规定(试行)》的通知
分享到: